為什麼funP很多老鳥都不見了!?(下)
(你可以從上集開始閱讀)
上個禮拜我開始做一件事情–刪除funP上的朋友。是的,由於funP現在兩大主力就是推推王和麻吉,所以本文要處理一下「朋友」的問題。

二十世紀少年裡的大魔王-「朋友」
在美國最大的推文網站Digg上面,加為朋友的意義在於「我想看你推/貼了什麼文章」。Digg的推/貼文行為就像是Facebook的個人頁面、Anobii的個人藏書、Delicious的書籤,這是一個社群最重要的主題,所有的活動都圍繞在這個主題之上。
在Digg,和funP一樣從科技族群出發,後來一樣透過演算法的操作,讓登上首頁的文章漸漸變得較多元化。根據RWW在今年四月的報導,就提出數據顯示Digg上面科技類文章已經不是最大宗了。不過稍有不同的是,就算一開始的科技族群失去了首頁的掌控權,他們還是可以透過朋友的推/貼文活動來找到自己有興趣的文章。但在funP上面,由於「朋友」的角色相當不明顯(就是所謂的濫加好友啦!),這也是為什麼我會開始「刪好友」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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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可愛兼搞笑的Plurk動畫
剛剛在Plurk的官方部落格上看到這個動畫,演員全都是疑似外星來的Plurk生物(還有莫名High的香蕉人…)。有在用Plurk的朋友可以看看阿~XD(點圖看動畫)
至於為甚麼會出現這一個動畫呢?原來Plurk最近有舉辦設計競賽,剛剛才選出了20名得獎人。這個設計競賽好像沒有規定項目,總之讓Plurk的支持者隨意亂搞就對了。所以可以看到作品有t-shirt、漫畫、公仔、抱枕…等等。還真是有創意阿~
底下是漫畫和T-shirt,點此看更多。


Plurk,讓我找回網路上真正的朋友!
其實網路用久了,有種朋友越多,越寂寞的感覺。遙想十年前還在用ICQ的時候,聯絡人上的「朋友」就是「真的朋友」。天天都有話聊,學校聊不夠回家再聊。認識了北一女的正妹,更是一回家就要開電腦看對方在不在,有沒有留言。上大學在ptt2一堆同學開了個人版,也還是一樣,回家就看看朋友版上有沒有人爆八卦、或是誰終於入手期中考的考古題。總之,朋友就是朋友。
那時候沒有人會說「我的部落格有9237人訂閱」或「我在myspace上有5836個朋友」或「Twitter上有3126個人follow我」或「我在funP上有251個粉絲」。雖然這些數字都隱含著「廣告效益」,但當部落格上的讀者漸漸變多時,就不可能再出現那種「ㄟ,威哥,晚上喝酒啦!」這種只寫給某人看的一行文。
而最不幸的是,當我漸漸習慣這些2.0的工具,「讀者」、「朋友」、「follower」漸漸多起來的時候,我發現以前那些朋友竟然都從我的螢幕消失了。很多人的MSN長期掛離線,找也找不到。我在寫部落格的時候,他們固守在ptt2上而且堅持不點連結(正妹連結除外)。我在用funP的時候,他們一頁一頁尋找八卦、黑特版上被推爆的文章。
So,不難發現,其實web2.0的網站,走到這是一群人,到那也是同一群人,再到那裡還是同一群人。其實這很正常,因為會一直分享、推薦、參與討論、勇於習慣新工具這些事情,從來就不是「一般人的行為」。不過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這些2.0網站都需要花「超過5分鐘」才能「理解」到底在幹嗎。所以當我費盡唇舌好不容易講解完之後,得到的回應是「喔,好啦,我有空會上去看看」(想也知道結果是被遺忘…),搞得我都已經漸漸灰心了…囧。
相對的,Plurk(終於講回正題了)就讓人很容易在「兩分鐘之內」,有「Wow」的感覺。首先,找到第一個朋友,「ㄟ,介紹你一個好玩的網站。」當然,第一個人一如往常會遇到一些挫折,但至少會感覺「時間軸還滿屌的,不過為什麼是往左跑?」、「聊起天來還滿順暢的啦」。等到拉第二個朋友的時候,除了「好聊」之外,還會發現「竟然可以在一個視窗裡進行三人對話耶!」到了第三、四人的時候,就更容易了,只要說「誰誰誰也有加入」,就不難邀請進來進行更熱鬧的對話。
當人數漸增,還可以再邀請「不同攤」的朋友,然後我就發現,自然而然的這些原本不認識的朋友就開始對話了!?It’s amazing。在MSN上可能讓兩個朋友互相認識嗎?難。即使刻意開個「群組聊天」都還是會覺得怪怪的。但在plurk上,這一切就變得很自然。現在有些朋友還會再去邀請別的朋友,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就這樣啟動了。很難嗎?我想關鍵在於讓人很容易拉到朋友。這是因為在兩分鐘之內就能夠讓一般使用者「Wow」,而不是什麼「邀請你Gmail全部聯絡人」的功能。
很多人在介紹plurk、twitter時都用「微網誌」(還煞有其事的烙一個microblog的英文)的概念作介紹。老實說,我覺得想要讓一個不寫「網誌」的人用「微網誌」實在是不智之舉。對我的朋友們,用「比MSN還好聊」的方向還比較誘人一點,畢竟大多數人不是部落客,他們就只是想跟朋友聊天而已。如果你也是喜歡挑戰把「2.0服務」介紹給「1.0朋友」的話,這一點務必銘記在心阿!
結論:
一、Plurk是到目前為止我唯一成功讓1.0朋友接受的網站,終於有點成就感了…orz。
二、在第一段說過,我希望Plurk上只有我「真正的朋友」。所以我就不公開Plurk帳號了~(真的想交個朋友的再寄信給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