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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錢的Business Model(三)-搜尋經濟(Search)

去年,我看了一本書-《搜尋未來》。美國2005年出版,台灣2006年出了翻譯版。兩年前一堆書都在寫Google,隨便一看都是寫Google兩位創辦人多天才、廣告業務多成功、總部有多少食物之類的Google大事紀。但是這本書寫的不是Google,而是「搜尋」。雖然Google仍然是本書主角,但看的角度卻更高一層。只是當年的暢銷關鍵字是Google,所以猜測他的銷售量必定不怎麼樣XD。

裡面有一段描述搜尋經濟的例子,很有趣,但是太長了。我把他稍微簡化一下:

你是一位即將當爸爸的年輕人,心中懷著成為父親的恐懼。你老婆頂著八個月大的肚子不時跟你抱怨:「你何時才要看我六個月前買給你的懷孕知識百科?」,更加深你的焦躁。

你躲進網路世界,在Google搜尋「懷孕」,打算問問Google大神有什麼建議。第一個搜尋結果是Babycenter.com,你在上面找到不少懷孕八個月的資訊;又看到「成為好老公的十項建議」提醒你「記得看老婆買給你的書」。於是你在Amazon買了一本懷孕知識百科,因為之前那本早就不知道丟哪去了!

突然間,你靈機一動:「應該會有跟懷孕和養小鬼相關的電視節目吧!?」於是連上Tivo的首頁,搜尋「新生兒父母」,發現有三個節目可以看,就請Tivo幫你錄下來。晚上,當你收看節目的時候,Tivo問你要不要收看幾隻廣告。你赫然發現,這些廣告有免費提供一個月奶粉的、有幫寶適提供一箱免費紙尿布的、還有折價五十美元的高級嬰兒車!於是你和老婆欣然接受了這些提案,繼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書中情境也許尚未發生,也許只發生到一半,但終究是要發生的。你搜尋「懷孕」,逛了Babycenter.om,買了一本懷孕知識百科、收看「新生兒父母」的電視節目。顯示出你確實有很強大的需求,而這些需求透過背後的標籤(Tag)傳遞給Google、Tivo這些廣告業者,自動自發地在你眼前播放超精準廣告。當然,你可以完全不付錢,但當Google完全摸清你想要什麼的時候,這種廣告只會讓你覺得擋都擋不住阿。

簡單地說,搜尋經濟就是「解讀你的意圖,提供你想要的商品/服務。」Google Adsense透過搜尋引擎投放和內容相關的廣告(像是我Gmail裡的論文代寫服務),而Yahoo則是根據曝光度、網頁服務性質、你的地理位置來投放Banner,還有Amazon大受好評的「買這本書的人也買了…」服務。有許多種的廣告方法,但背後都是「解讀意圖」的邏輯。所以,當你免費享受這些服務時,其實也暴露了你的意圖,累積成為他們龐大的行銷資源。

講到這裡,也許有人開始懷疑,這樣不是侵佔隱私嗎?為甚麼我得不斷接受這些廣告,我恨不得世界上的廣告全部消失!

google spider

我想,「廣告」和「有用的資訊」之間,僅有一線之隔。過去的廣告之所以惱人,正是因為他出現在錯誤的時間與地點。你曾經拿過麥當勞的折價卷嗎?當你走進麥當勞時,發現櫃台旁就有一疊折價卷,你會覺得這是「有用的資訊」還是「廣告單」?我在另一個部落格收集了不少有趣廣告,你覺得它們惱人嗎?

當然,搜尋經濟還有很長一段時間要走。看看Google Adsense那常常連1%都不到的點擊率就知道,它仍然是廣告,只是比較不惱人,但要成為有用的資訊,還早得很。導致我們仍然在懷疑,流量真的能變現金嗎?廣告是個有力的獲利模式嗎?Google買的那些web2.0網站只是在燒錢而已吧?

現在這些可能都是問題,但是可能在幾年之後,當「廣告」真正變成「資訊」的時候,就不再是問題了。

延伸閱讀:

  1. 不收錢的Business Model(一)-大甲鎮瀾宮
  2. 不收錢的Business Model(二)-跑跑卡丁車

來聊聊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吧!

你大概聽過外包(Outsourcing)這個字。如果你有看過「世界是平的」的話,那應該就會對外包有相當強烈的印象–「中國人和印度人要來搶我的飯碗啦!」

事實上,外包還是自製的問題由來已久。那是在70年前的1937年,有個叫寇斯(Coase)的傢伙,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企業為什麼會存在?」鄉民們的回答可能是:「幹,就是為了壓榨我們這些可憐的勞工!」不過寇斯真正想問的是:「如果每個人所需要的東西,透過在市場上自由交易,應該會達到最適的話,那還需要企業幹嘛?」(這大概就是諾貝爾獎得主跟鄉民的差別吧XD)

大概有上過經濟學概論、或是有好好上公民、社會課的人都知道,亞當史密斯說:「市場上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只要擺著不管就會達到最適。」寇斯這個「企業為何存在」的問題,馬上就戳中了古典經濟學忽略的地方。

想想看,當年福特要生產1000台T型車的時候,如果不組成企業,該怎麼做?首先要找到賣鐵礦、橡膠的人向他們買進原料,接著要把這些原料交給鐵匠打出組裝零件,然後在找到一群年輕人來組裝成車、之後還要再找到一批人上街發傳單打廣告。然後下一批1000台車再重複一次上面的流程…。光想就知道痛苦到不行阿…。

那麼組成企業有什麼好處呢?福特心裡想:「負責組裝的人,我有需要每次重新雇用嘛?乾脆抓進來關在工廠比較划算。」他又想:「鐵匠要每次去鐵鋪找嗎?在工廠劃一區打鐵場就可以讓鐵匠不停打造零件了!」「我需要自己挖鐵礦、種橡膠嗎?挖礦的就住我家隔壁,而且我也不懂怎麼挖礦,跟他買就好了!」於是福特就在這一連串「要自己做,還是給別人做?」的考量中,成立了福特汽車這間公司。

那,究竟是誰在作祟?寇斯的答案是:「交易成本」。我們每一筆交易都存在搜尋成本、議價成本、決策成本…。總之你只要想想,福特必須整天東奔西跑去找到便宜的鐵礦、優質的鐵匠這些煩人的事情,就是交易成本。當一件事情請公司外部的人做,比請員工來做還便宜的時候,就稱為「外包」

2003年,那本「世界是平的」讓「外包」一詞變得很紅。因為十大推土機的力量(哪十大我已經忘了),把過去高昂的交易成本壓低了。以前,就算你知道中國、印度人的薪水很低,但是你要到那邊設廠、開分公司、員工訓練可不是件便宜的事情。可是電信、網路這些科技成熟之後,就出現「你打美國公司的客服專線,是印度人接的。」、「明明是台灣的詐騙電話,是中國人打的」這種現象。既然交易成本低,就外包嘛!(注意:重點不是中印薪水便宜,而是搜尋、通訊這些成本變便宜了!)

由於「世界是平的」這本書寫得有創意、夠噱頭,導致許多企業都忘了「交易成本」這件事,只記得書裡面說:「中國印度有批人力好便宜阿!(奸)」所以紛紛跑去中國設廠。結果你知道了,一堆廠商發現中國人做出來的品質根本不行,文化不通又不知道怎麼管,最後都縮回歐洲美國去。

好吧,終於要講到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了…。(OS:鋪梗也鋪太久吧!)這一詞是Wired雜誌編輯Jeff Howe在一篇The Rise of Crowdsourcing文章中所提出的。(Mr. Friday曾做了相當精采的翻譯!請大家好好欣賞!)一言以蔽之,群眾外包就像Facebook請使用者進行各國語言翻譯、Digg請群眾當新聞編輯、Threadless請群眾當服裝設計師、樂高請群眾開發新的套裝積木、朱學恆大請大家一起翻譯MIT課程…等等。

跟過去的「外包給專家」比起來,「外包給群眾」似乎交易成本更低,更有效率。在Jeff Howe原文中的第一個例子,就是有人用過去1/100的價格買到有用的照片。還有一本書「維基經濟學」提供了一大堆群眾外包的例子。「沒錯!不管是大公司或小公司,都能善用群眾智慧,快加入群眾外包的行列吧!」

但問題是,群眾外包怎麼包?過去的外包好歹有個公定價,面對群眾又該拿什麼出來等價交換?還有,當成功吸引群眾幫你免費工作的時候,競爭者豈不是抄一下你的群眾外包機制就追上了?還有最大的問題是:群眾外包,能讓你獲利嘛!?

好吧,看來群眾外包不是單純架個網站說:「我有個問題,鄉民們請免費幫我解決吧!」這麼簡單的事情(偏偏很多人以為就是這樣!)。至於有沒有一個「保證成功」的群眾外包方式呢?ㄟ…就算有,我也不知道。但我想隱隱約約還是有個脈絡可循,至少可以避免掉一些愚蠢的做法,成功與否還得看狀況。

寫了這麼落落長,讓我來想個有力的結尾好了…。


「在你掌握群眾外包之前,先別急著裁員阿!」

唔…弱掉了…。

十萬。

花了一年多的時間,這個部落格終於也默默地達到十萬人了阿…。雖然十萬不是個多了不起的數字(而且Pixnet計算的人數總是比Google多出不少…),但終究,是一個值得紀念的里程碑。

剛剛回顧了一下,人氣達到一萬的時候,是去年的11月。而第一篇文章,則是在去年2月。也就是說,我花了九個月的時間,來累積8000人次(因為一開始只用相簿的時候,部落格就有莫名的2000了,囧)。後來的這七個月,則累積了90000人次。表示部落格的經營,確實是需要相當強大的耐心,或者是,你得先忘了人氣這件事…。

怎麼說咧,我也看過不少人說:「好,我要來經營部落格了!」然後認真花了一個多禮拜建製好一個漂亮的部落格。寫了兩三篇文章之後,發覺「幹,為甚麼人氣這麼低。」就不寫了。如果一開始寫部落格就整天想著人氣人氣人氣,那遲早會因為強烈的挫折感而黯然收場。

反倒是帶著不求回報的心情來寫,胡言亂語也好、心情故事也好、網路趣事還是罵罵政治人物都好,總之你寫下的東西必須對你自己有意義。人少,沒關係,寫完了按一下「送出」,爽,就好。

漸漸的你會發現,來的人好像多起來了?一開始可能是你的三五好友,到每天十人的時候,表示開始有陌生人來了(相信我,你的好友不會愛你到天天來看)。這些人可能從搜尋引擎或什麼怪管道來的,總之來了、看了、走了,曾不吝情去留,但至少你在他腦海中留下了潛意識。好運的話,有些人在因緣際會下再度光臨,可能你和他有某個相同的興趣、住在附近、念同一間學校…等等。也可能,是Google發揮了他的神奇力量:寫得再爛都能幫你找到讀者,只要你有寫。

有個神奇數字叫100。我以前不知道在哪看到這個數字,大概是說如果每天有100個人來看你的部落格,那表示已經不一樣了。100聽起來有點少,人家知名部落客不都一天幾十萬上下的嘛?呃,如果要像彎彎、女王那樣出書又拍廣告,大概要幾十萬上下,但是部落格這種東西絕對是符合「長尾理論」的。講好聽一點是:「幾乎所有部落格,每天的流量都不會降到0」,講白一點就是:「其實90%的流量都集中在前10%的部落格啦!

所以每日千人的部落格應該已經不多了,達到每日百人,至少已經算是「在某個小族群裡有點影響力了。」於是你可能會開始認識一些部落圈的朋友、有廠商來請你試用商品、在funP上會有人推你的文、在部落格放個廣告似乎也有點起色…這大概就是所謂的「不一樣」吧。

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很多「經營部落格十大密技」、「部落格人氣爆衝密法」,這些小技巧當然是有用(甚至對所有網站都適用),不過我覺得前提是「發自內心在寫」,而且「寫得很快樂」。沒有做到這一點,什麼必殺技都馬失效!

人氣就像左手,只是輔助而已。我相信就算對彎彎來說也是一樣吧,寫部落格的快樂才是重點哪!

終於可以按下「送出」了,好爽(原本只想寫個三句話而已…囧)。

通用設計?親手玩才過癮!

其實這篇文章是接到學弟的命令(?)而寫的,囧。

這年頭,「通用設計」的概念越來越常被提及,不過我也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理解通用設計。大多數人都知道了嗎?還是有特別需求的少數族群?即使「聽過」,又有沒有真的「玩過」?沒有玩過,其實很難體會通用設計的好,一般人很可能會誤解成「給少數族群用的設計產品」。

其實通用設計又可稱為全民設計或者全方位設計,從人本出發,於設計領域中,解決「人」在生活中可能面臨的不便。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唐峰正先生說道:「這樣的設計並非針對身障朋友,其他像是老人家、孕婦、及受傷造成暫時行動不便的人都可以是受惠對象」。

總之,如果你想要多了解一點通用設計,或是想要親手玩玩通用設計的產品。咱們政大科管所的「未來發生堂」產學高峰會(好嚇人),這次的主題就是包容力_預見通用設計大未來。不但請來多位產官學界的大人物(請看下面影片)進行座談會(7/5,這星期六),還向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商借10項UD50得獎作品,在政大商學院一樓舉辦靜態展覽(7/1~7/5)。機會難得,要來要快阿!(怎麼越看越像廣告文,還是個沒錢收的廣告文。)

接下來談談我對通用設計的認識好了。剛好這次展出的幾項產品我有看過。像這個「雙螢幕計算機」。想必你一定有過這種經驗:對方在計算機亂按一通再轉過來給你看,也不知道他按的是真的還假的!有了雙螢幕計算機之後,雙方就可以同時看到計算過程,再也不用怕被騙了!

還有這個蛋糕刀,切下去用手一壓,就可以把整塊蛋糕夾起來了。話說我對切蛋糕這件事實在是相當苦手,好好一塊蛋糕放到盤子裡面都快散了。有了這個蛋糕刀之後,再也沒有這種問題啦!(只是這把刀不便宜就是了,誰叫它拿了紅點設計獎咧…)

對了,還有這個太極球。去年我們所上去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參訪,我就有親手玩過。簡單來說如果你太極拳打得好,裡面這顆球中球就會在軌道上相當流暢的滾動。反之就是滾得手忙腳亂,看起來像個北七。想當然我是後者…。設計概念是讓小朋友從小玩太極球,能夠培養手部協調、刺激視覺感官,說不定還可以培育出新一代的太極宗師(這句我自己加的)。

總之,通用設計的「概念產品」是很多沒錯,可是如果大眾不了解的話,市場就很難成長,商品化自然也就遙遙無期。究竟產、官、學界要如何推廣,就要看看這些大人物們能夠激盪出什麼火花了!

順帶附上咱們學弟用Powerpoint辛苦做出來的宣傳影片吧~XD 這星期六,大家記得到政大商學院,一起來玩通用設計喔~

言語暴力

『千萬不要,小看言語的暴力。』
在網路上亂逛,就是能夠發現一些有趣的東西。這是個相當powerful的廣告,來自於新加坡的一個女權組織Association of Women for Action & Research(AWARE)。也許新加坡的男人對女性動粗的暴力漸漸減少,所以轉而訴諸消除言語暴力吧!?

其實,言語暴力的問題應該凌駕於性別之上,畢竟肉體暴力也許是男性的天賦,但言語暴力可是只要一張伶牙俐齒,就可殺人於無形。

也許這種情節電影都有演過。小鬼A把小鬼B壓在地上打,旁邊的小鬼C跑去告老師說「老師,小鬼A在打小鬼B。」於是老師來到案發現場。「誰先動手的?」眾小鬼欲言又止,但眼神都飄向小鬼A。聰明的老師當然把矛頭指向小鬼A,「先動手的就不對!」,把他教訓了一頓不說,還在聯絡簿上寫下「行為不檢,濫用暴力,請家長嚴加督促。」

又羞又怒的媽媽當然又是劈哩啪啦的一頓揍,飆出一些「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竟然跟別人打架。」之類的話。直到打累了才無意中問出一句:「你到底為甚麼跟同學打架!?」

「他說我是婊子養的。」

言語,絕對是種強大的力量,只是難以衡量。肉體的暴力,容易看到後果,能夠輕易測出嚴重程度(雖然電視裡的警察還是會用電話簿墊著再打)。既然難測,乾脆就不測,所以才發展出「先動手就不對」的評判標準。

有了這個絕對偏頗的評判標準,以及言語暴力天生容易被第三方忽略的特性,一切就變得有趣了。

聰明的人,懂得怎麼用言語暴力搞到別人血壓上升爆血管,講到對方先動手(或是不敢動手、不能動手),就能壓著對方打,永無翻身之時(因為先動手的就輸了)。


(當然,言語與肉體暴力齊施,就更高段了…)

其實言語暴力還不只如此。自古以來的貪官佞臣,哪一個不是能言善道之輩。現今流行的毫無根據的爆料、誹謗行為也是,爆錯料了,道個歉就算,反正時間過去大家自然淡忘,只有受傷的一方永遠刻骨銘心。

而有了網路之後,這種言語暴力的行為更是氾濫。號稱自由開放的討論區,總是充斥著意識形態的口水互罵戰文,搞得烏煙瘴氣還說這是「Web2.0的精神」。寫部落格的人,可能也都多少遇過那種粗俗無禮的髒話猥褻留言吧?有時候我在想,是不是我們從小就學到「先動手的就不對」,才讓大家練就了一口的伶牙俐齒、唇槍舌劍。(還是因為看了九品芝麻官的原因?)

Anyway,一開始那兩張圖,將言語暴力這個抽象概念用圖像很清楚的表達出來,令人難忘。也許未來在說氣話的時候,可以多想一秒,說這句話是否正在行使言語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