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在網路上逗留,越是看著Mr.6每天寫的網路新應用,接收google reader每天送來的web2.0新聞,看著電子商務時報每週送來的網路產業消息。不時又聽說google推出了什麼新服務、世界上的某處又推出了號稱要打敗youtube的網路服務。每次每次接收到這些訊息,就不禁覺得,難怪美國要另外為Web2.0的產業辦創業競賽。
「產業變動速度快」這句話好像從摩爾定律起就不停的被提起,但是說真的,還沒有哪個產業變動的速度像現在的網路產業這麼快的。每天每天,如果你有注意的 話,幾乎都會發現網路界又發生了什麼大事:M公司入股F社群、G公司又併購某小公司、Y視訊推出了繁體中文版…。有些變革在其他產業是經年累月的,但 是併購、進入新市場、推出新服務、創立新網站這些事情在網路上卻是天天在發生。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給。
說回來創業競賽。去年十一月到今年七月,參加創業競賽,做的正是一個和部落格及購物網站相關的題目。就是從那時候開始不斷接受網路產業的新資訊。比賽的過 程當中我們漸漸的變成網路的半個專家。比賽結束,我繼續維持對網路的注意力,但現在回想起來,如果我現在沒有繼續跟進這些資訊的話,我還會算是「半個專 家」嗎?答案是「絕對不會」,而現在距離比賽結束也僅僅過了三個月而已。翻天覆地的網路產業,已經讓我在三個月前的資訊落伍了。
如果說,三個月的時間,就能夠讓一個「半專家」淪落成「門外漢」,對於創業競賽會有什麼影響呢?
答案是,這種創業競賽根本找不到合格的評審。
我 們的經驗是,當我們在評審面前賣idea時,台上講得口沫橫飛,台下聽得是口吐白沫。偶爾評審提一個意見說「我覺得這一個點子不錯」,我們一聽反倒傻眼: 「天哪,這種泡沫化前就有的老梗竟然是被評審稱讚的點?」也就是說,這群從來不自己收email、沒聽過bbs、除了google和Yahoo以外就沒聽 過別的網站的傢伙們,即使真的看到寶,也認不出來的。你能想像怎麼在15分鐘之內,讓這群人瞭解什麼叫做「設計給留言者的網路服務」嗎?也難怪現在到大陸開疆闢土的愛情公寓,當年在創業競賽也得慘遭滑鐵盧了。非戰之罪阿…
要 促成一個產業的發展,不只是有個有點子的創業家就好,整體環境和社群都是重點,當年Apple兩位史蒂夫也是靠著大學裡的電腦研究社才作成第一筆生意的。 有人分享,有人欣賞,有資源注入的平台對於創業家來說簡直是不可或缺。所以美國有集合專家、創投、創業家、鎂光燈的DEMO SHOW,而台灣的媒體連創業都很少談,更別提網路創業了。
So,WEB2.0的idea真的非常不適合在傳統的創業競賽(tic100、工銀)出現。去年經濟部技術處辦了web2.0創意服務大募集,似乎有請Mr.6擔任評審,應該還有點看頭,但不知道這競賽是吸引到「創意家」還是「創業家」就是了。
台灣比較有趣的網站真是太少了,也許這會成為我努力念英文的動力吧…。

近期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