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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 Google-逼近小筆電的兩條道路

cc via flickr by xxxt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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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Macbook Air 11吋剛出的時候,聽到有些聲音在爭論著:它算不算Netbook?今天Google也推出了Chrome OS,又算不算Netbook

我的看法是:當然算,但是Eee PC不算。過去所謂Netbook,只能說是Notebook的便宜版+閹割版。無論做任何事情,用起來都比較不開心:開個Word比較久、看個電影螢幕又小、續航力又沒有比較長…。這邊所謂的「Net」其實是貶抑詞,表示你除了上網逛逛網拍之外,最好啥都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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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語.0414-iPad, WePad, EverybodyPad

常看美國科技界的新聞,就覺得每天都會看到「XXX是OOO Killer?」這種文章。其中XXX指新產品,OOO指目前正夯的產品或是舊產業。有時候看久了都覺得精神有點錯亂,難道我在看的是《天子傳奇》矽谷版嗎?

像在iPad出來之前,開始猜測「iPad是Kindle Killer?」、「iPad是Netbook Killer?」、「iPad是PSP Killer?」

在iPad出來之後,又開始說「iPad是閱讀Killer?(因為太好玩讓User不看書)」、德國出了個「WePad」又說WePad是iPad Killer(頗有人海戰術,蟻多咬死象之意)。想必之後還會有MyPad,UPad、UrPad、Padbook…,而他們都會是iPad Killer(至少發表當天是)。當然更別提過去幾年,每一家公司出了MP3 Player都會有一篇「iPod Killer」、每出一支手機都是「iPhone Killer」的盛況了。

老實說我還真不知道這些文章為何編輯愛寫,觀眾愛看。只要你願意,別說其他公司的產品了,連石頭都可以寫得比iPad好用。

所以這些殺手文,有意義嗎?尤其是那些以「功能」、「規格」為評斷基礎的殺手文,用來評斷「桌上型電腦」這種重度規格化的產品可也,拿來套在新產品上面真是點到都嫌浪費頻寬阿。

發洩完畢,為什麼會這麼氣,我猜是最近每天從早到晚被Pad轟炸,導致患了輕微的衛生棉焦慮症。沒事,過幾天就好了。

然後今天在Facebook上看到幾個朋友在轉錄這篇文章:

A:
她:“老公。幫我倒杯水呀。”
他:“石頭剪刀布。誰輸了誰去。”
她:“算了。我自己去吧。”

B:
他們坐在一起看韓劇。她起身。他問“去幹嘛?”
她:“去倒杯水。”
他:“你坐這看吧。我去給你倒。”

*女人要求不高,她對男人唯一的要求就是“疼她”,
你可以什麽都没有,只要你疼她,她就有足够的勇氣把自己的下半輩子交給你。*

A:
他晚上下班。給她打電話“老婆。我晚上和朋友出去吃飯。”
她:“你不是答應我陪我逛街的嗎?”
他:“改天吧!”
她默默地流淚。为什麽每次都是這樣?

B:
他下班的時候打電話給她:“親愛的。别人給我一張奧運會的票。巴西隊啊!一会兒我去
看球了啊。”
她:“哦。這樣啊。好吧。”
他:“怎麽不高興了?”
她:“你忘了。上周說好今天我朋友和她男朋友請我們吃飯啊。”
他:“唉呀。對不起親愛的。我忘記了。那我把票給别人吧。我陪你去吃飯。”
她:“不要了。吃飯可以改天。或者你先去看。我們等你。”
他:“那不行。答應你的事情必須得做到。再說你自己跟他們在一起像電燈泡似的。
你肯定不舒服啊”
她:“没事……”
没等她說完,他很強勢地告诉她“好了,聼我的,你收拾一下,我一會兒去接你。”

***其實女人不是不懂事,只是她需要碰上一個懂事的男人,其實情侣之間是可以互相的。***

A:
他:“我晚上出去吃飯了啊。”
她:“幾點回家?”
他:“九點之前肯定回家。”
九點半,她:“你怎麽還不回來啊?”
他:“十點。肯定回家。”
十一點。十二點。一點。兩點……
後來,她不再打電話催他,因爲她知道,對於不守承諾的男人,一切“肯定”都是“未必”。

B:
他:“我晚上出去吃飯。九點之前肯定結束。然後我們去看電影。”
她:“你能那麽快就結束嗎?”
他:“放心吧。我答應你了就一定能!”
快到九點的时候。他:“收拾一下吧。我馬上就到你家了”

**信任,是在一件一件小事中建立起來的。**

A:
她生理期。身體不舒服。頂着疼痛洗衣服。收拾屋子。
他坐在電腦前面玩遊戲。
她幹完活。躺在床上。嘆出了一口氣。
他看了她一眼:“老婆。辛苦了!”然後轉過頭。繼續玩他的遊戲。

B:
她生理期。很難受。起身準備洗衣服。
他抓着她:“你去床上躺着。我來!”
她:“你會做家務嗎?你自己洗過衣服嗎?”
他:“不會做可以學着做啊。以後你身體不舒服的時候。我當然要獨當一面!”

****女人需要的不只是甜言蜜語,哄她幾句,她也許會給一個微笑,
但是實實在在的呵護,她會對你一輩子的感恩,並且會回報給你一個溫暖的家。****

A:
她給他拿了一包榛子。然後她去洗衣服。
回來的時候。榛子已經被他吃得所剩無幾。

B:
她拿給他一包榛子。然後自己去收拾屋子。
回来的時候。她看見電腦前面放了一堆剝好的榛子仁。

*女人很感性。她炫耀你對她的體貼,就好像炫耀無數卡鑽一樣。
這麽廉價的買賣,是用一點心思就能收穫無比的財富。*

A:
他說:“你是最好的。”
她問:“我哪好?”
他:“學歷高、能力强、長得漂亮、對我又這麽好。”
她笑了。

B:
他:“你是我所遇到最好的女孩兒。”
她:“我哪好?”
他:“你對身邊的每個人都很友善、很無私,對人對生活總是很感恩、
一個人有一顆善良的心、會讓周圍的人感覺到溫暖,
你是我見過最善良的女孩兒,傷害你的人都應該下地獄!”
她哭了。

**一個人,是因爲你對他好,所以覺得你好。**
**一個人,是因爲懂得你的好,所以想要對你好。**

看完之後我只想到「我最近在看艾西莫夫的小說,裡面有好多角色都是B喔。」

今天的碎碎念真沒內容,不過都說是碎碎念了,還要求什麼內容呢~

碎語.0412-摸到iPad了

今天很意外的玩到iPad。

入掌之後第一個感想:用單手拿還真是重。拿在手上點了幾下竟然開始有點顫抖,就像去年練刺槍術一樣(是沒那麼誇張啦)。這麼想起來Jobs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用iPad,其實不是故做輕鬆,而是不得不為阿。

iPad,重量約0.7公斤。拿在手上,大約是一本《模仿犯》的重量。也就是「單手拿會痠,雙手拿剛好」的重量。當然以前我們看模仿犯或金庸小說不會嫌重,那是因為沒有人用單手拿這麼大本書在看的…。

為了幻想0.7公斤的使用情境,我檢討了一下自己在家看書的姿勢:

  1. 癱在沙發上:靠著椅背,上身向後傾斜約30度,腳翹在小沙發上。雙手拿書微架在肚子上形成一個「手不覺得重而且剛好看得到字」的平衡。這應該算是我最舒服的閱讀姿勢,長時間閱讀用。而且iPad應該也適用。(不過肚子夠不夠大就因人而異了orz)
  2. 躺在床上:一開始可能會接近沙發上的姿勢,屈膝作為書架。但通常過沒多久就躺下來側睡著看。再過沒多久就昏死在床上,醒來時發現書掉在地上…。當然iPad在第一階段是ok的,但是進入第二階段可能就相當危險了,畢竟書掉在地上不會壞,iPad摔在地上可不是鬧著玩的…。
  3. 馬桶上:在馬桶上看書的姿勢也沒啥選擇,雙手拿書撐在大腿上,上身前傾。時間可長可短,不過不是取決於腸胃蠕動狀況,而是小說情節發展哪。有時候小說還在鋪陳的階段,翻個兩頁就完事了起身就走;有時候則是看到欲罷不能臀股俱痠才肯闔上書籍。理論上iPad也能適用,不過基於衛生條件跟濕氣較重的關係,我不會很想把iPhone/iPad帶進去。畢竟還是有紙書可以讀的。
  4. 在書桌上看:身體坐直微向前傾,書攤開放在桌上。通常在研讀某些東西的時候才會用這種姿勢,但當然也是最不適合iPad的姿勢。因為我覺得iPad平放在桌上使用看起來是有點「蠢」的,相信沒有人買了iPad卻讓自己看起來有點蠢吧。真的要用勢必要買個架子,但我還是不覺得用來看書會舒服。
  5. 捷運上看:這點連我自己都覺得意外,因為我覺得「完全不適合」,但電子書理論上是希望「排解通勤時間的無聊」,到底問題出在哪?假設是稍微有點人潮,站著看的話,就得一手維持平衡,一手拿iPad,不只手痠,更怕手滑。坐著的話呢?因為捷運椅子較窄,椅背成垂直狀態,坐正雙手拿著看會有點像是在「念經」;身體前傾像坐馬桶一樣,你的螢幕就被其他人一覽無遺了(我還滿討厭這點)。當然如果該班捷運人少到你可以翹腳躺著看又另當別論了。總之捷運上寧可用iphone。
  6. 長途大眾運輸:像台鐵、高鐵、客運、飛機這種椅子又大又舒服而且相當無聊的時候應該最適合吧!

結論,個人覺得定位是滿清楚的,就如Jobs所說介於Macbook跟iphone之間。工作用Macbook,行動用iPhone,回家休閒癱著的時候就用iPad。只不過0.7kg的重量讓這定位稍有偏移。所以等著下一代iPad變更輕而且有照相機我再來考慮吧~

這裡只有以短短幾分鐘的「手感」來想像「用iPad看影片、看書、看網頁」等休閒娛樂功能。如果要討論到用iPad收發email甚至做投影片,那又完全是兩碼子事了。

碎語.0409-傻孩子,賈伯斯會這樣規定,完全是為了我們好阿!

昨天晚上本來想早點睡的,結果一不小心看到一則訊息,提醒我待會iPhone OS 4就要發表了。然後又一個不小心的點到engadget.com。然後兩個小時就這麼過去了…orz。

iPhone OS 4可厲害了,從各種意義上都無法抵擋。

最厲害的是Multitasking了。自從買了iPhone之後,最令我困擾的就是聽KKbox的時候不能同時看電子書或上網,或是一通電話打來,音樂停了,講完電話之後還得重新再開一次。這很糟糕。這代表我上網的時候只能聽iPod裡的舊歌,這絕對是有罪的。

還有當開一個網頁的時候,就只能痴痴的等它loading,有時看著空白的loading畫面發呆兩分鐘,這絕對是有礙健康的。

有了Multitasking之後,這些問題都解決了。Perfect!(而且在噗浪上KKBox也說測試成功啦)!

而且更重要的是,iPhone 3G以前的版本,是無法擁有Multitasking的。這是當然的,不然你一隻iPhone用三年還不換,Apple還賺個鳥呢?

傻孩子,賈伯斯會這樣規定,完全是為了我們好阿!

另外一個厲害的點是,iAd。

還記得Google為什麼要推出Android嗎?因為當年用手機上網的人數還不多,但誰都知道遲早有一天所有手機都要能上網。Android的目的是,當所有人都用手機上網時,仍然用所有Google的服務,到時候廣告收入才真是無可限量。

但是賈伯斯完全不同意。「人們在電腦上依賴搜尋,但是在行動裝置上則是靠Apps。」這句話就目前為止可真是damn right。在iPhone上真的很少機會用到搜尋功能。即使要用到,隨便一家台灣小公司寫的App也都可能比Google的好用。

因為這時候的關鍵點並不是搜羅了多少資訊,而是更精準的、在地的、有評價的資訊。在這些基礎上,Google其實並沒有比其他公司擁有優勢。

iAd厲害的地方是,它讓廣告看起來像是一個「應用程式中的應用程式」。像賈伯斯示範的玩具總動員3的「廣告」,裡面就有遊戲功能、查詢上映戲院的功能。玩完廣告,關掉,又回到原本的應用程式繼續玩。

對廣告主來說,能夠用更多互動的方式接觸消費者(而不是平面廣告、電視廣告這種單方向的傳播);對Apple來說,這是一門新的廣告生意。對應用程式開發者來說,就算定價是免費,也能夠帶來收入。

而對於消費者來說,未來這些免費應用程式,當然都會塞滿廣告囉~

無論如何,傻孩子,賈伯斯會這樣規定,完全是為了我們好阿!

講認真的,看起來「行動網路」儼然從過去的「網際網路」脫胎而成一個新的有機體。在網際網路上是以「網頁」為組成單元,而搜尋引擎(跟廣告)主宰了流量的分布。但在行動網路上,是以「應用程式」作為組成單元。但搜尋引擎基本上對應用程式使不上力,目前看起來只能透過iAd這種方式來讓應用程式之間建立起「有效的」、「關聯性的」、「商業性的」連結。也許再過不久,Google也會開始推出這種廣告模式,不過說到底終究是慢了一步阿…。

才記得不久之前,Facebook流量超越Google,現在Apple在行動網路的廣告市場又先跨出了一步。這些Google搜不到的東西變得越來越重要,若是Google無法在另一個重要新市場再度取得壓倒性的位置,慢慢走向如微軟的遲暮之路也不是不可能的。

最後用一個影片提醒大家:不要迷戀觸控螢幕,UI設計的好才是重點阿!

碎語.0330

我不知道是不是其他人也有這種感覺。我隱隱約約覺得,現在的新網站/app,不怕Google找不到,而是更怕Facebook/twitter連不到。

玩了個小遊戲,他就問我要不要在facebook上說你得了幾分。走到什麼地方,又問你要不要在twitter上告訴別人你現在在哪裡。看了一段影片,要跟facebook說嗎?照了張相片,要跟twitter說嗎?買了個產品,要跟facebook說嗎?看了一本書,要跟twitter說嗎?

這些事情不需要告訴Google,但是要告訴facebook跟twitter(或噗浪)。其實嚴格說起來,也不是告訴facebook,而是告訴朋友們。

facebook是朋友,而Google,是神。很多事情你會跟朋友講,但不會跟神講(只是你不講他也有可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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