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黃文彥 on 2008 年 01 月 15 日
什麼是長尾理論?
《長尾理論》,是《連線》雜誌總編輯Chris Anderson
發表在2004
年的《連線》雜誌上,用來描述如亞馬遜、Netflix
、eBay
、iTunes
、Rhapsody
等網站的經營模式。

圖 1 長尾理論示意圖
從圖 1可看到,若將同類商品依照銷售量高低排列於座標的橫軸,縱軸為銷售量,可繪出一條「長尾」曲線。位於曲線頭部的商品,是銷量傲人的少數暢銷商品;在曲線長尾的部份,則是其他表現平平的商品。在過去信奉「80/20
法則」的時代,企業多認為只要專注於銷售量排名前20%
的商品,而後面的商品數量雖多,卻是無利可圖的。
然而《長尾理論》卻指出,在三大力量的運作之下,將使得幾乎所有商品皆有利可圖。因此,若將所有的「長尾商品」相加,將會瞭解到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長尾商品種類)乘上一個相當小的數字(單項長尾商品的銷售量),仍會得到一個不容忽視的數字。以亞馬遜書店為例,有
25%
的銷售額來自於實體書店沒有的「長尾商品」,而在狂想曲(Rhapsody
)線上音樂網站,只在網路上才找得到的音樂佔了總銷售額的40%
。所以,掌握長尾就等於掌握了商機!
好,官話到此結束。如果你只曾在書店翻閱過去、或是在部落格上看過一些文章,瞭解的程度差不多就到這裡。就像《M型社會》一樣,記者天天在寫,卻忽略了大前研一在書中的推論過程是否嚴謹。即使嚴謹,又是否能夠符合台灣的現況?我沒好好讀過,所以還是少談M型社會,談談長尾理論好了。
形成長尾的三大力量
看完《長尾理論》之後,我的感想是:「其實整個網路產業發展,原來不過就是長尾化而已。」為甚麼會有這種感想,要從形成長尾的三大力量談起。用我自己的解讀方法就是:「創造」產品的成本降低、「庫存、配銷」產品的成本降低、「搜尋」產品的成本降低。
力量一:創造成本降低
既然談網路,我們就把「網路上任何有人想看的資訊」作為產品。網際網路雖然早在1950年代就已經由美國軍方開發出來,但那時候既然連個人電腦都沒有,所謂網際網路只不過是幾台軍方主機相連而已。一直到1980年代,Apple、微軟、IBM、Intel等公司終於讓大眾接觸到電腦,但在1994年楊致遠開始收集「我的最愛」以前,網際網路一直都還是恐怖的宅男才會碰的東西。而在接下來的幾年,網頁成長的速度雖然爆增,但是想要寫個「過得去」的網頁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你得要對HTML語法相當熟悉、能設計圖案、有時間常常更新…,基本上,還是要一定的宅度才行。用長尾理論的語言來說,這時候幾億的網頁,都只不過是前面20%的頭部而已。
一直到接近2000年,部落格開始風行,(幾乎)所有人才真正有了「創造網頁」的權力。現在網頁每天都以幾千萬的速度往上飆升,為網際網路拉出了一條長到可以繞地球兩圈半的尾。事實上,也不只網頁如此,幾乎在網路上流傳的東西都是如此。例如數位相機的出現讓照片在網路上形成長尾,DV甚至能錄影的手機也讓影片能上網…。我們看到Google、Flickr、Youtube這些傳奇性的公司總帶有一些神秘的眼光,但說穿了只不過是解決了一些創造成本降低後必然出現的問題而已。
力量二:庫存、配銷成本降低
網路上很多東西看起來是免費的,所以配銷成本比較難理解。以電子商務(實體產品、虛擬店面)來說,庫存可以很彈性,像興奇科技據我所知本身是零庫存的,只有接到訂單之後才由供應商出貨,但實體店面怎麼樣也做不到這點。而配銷則可以交給更有效率的物流公司,也很便宜,所以有利可圖的產品就多很多。
更進一步,就是像iTunes這種產品到店面都是虛擬的,庫存靠硬碟、配銷靠頻寬,有利可圖的商品就更加寬廣。
再進一步延伸,事實上網路上真正的貨幣是注意力。想想Google Adsense,就是你看我的文章,付出你的注意力,我則得到了人氣和廣告費。你我在資訊的供需上,用注意力完成了一筆交易。
為甚麼無名、Youtube很值錢?因為他們抓到了注意力的長尾。從彎彎、艾瑪等最有人氣的部落客到只有一兩個人看的部落格,一網打盡。從千萬點閱率到生日party影片,一應俱全。這種在網路上能夠完全抓住注意力長尾的公司,隨便賣個幾億實在是沒啥好大驚小怪的。到現在還很多人說youtube沒賺錢,根本不值錢。不好意思,在網路上,注意力才是錢。儲存、配銷成本接近0,注意力又能夠轉換成錢,這種概念之下,誰還敢說youtube不值錢?
力量三:搜尋成本降低
你的垃圾,可能是別人的黃金。在長尾的概念之下,網路上沒有垃圾問題,只有怎麼找出你心中的黃金的問題。講到搜尋,做得最好的當然是Google。但除了搜尋引擎以外,像是dig、tag、catalog甚至社群網站、分紅機制…這些東西全部都是在做降低搜尋成本的事情。
搜尋,可以讓垃圾資訊變成黃金,這大概是到目前為止最接近鍊金術的東西了。現在你知道Google為甚麼這麼賺錢了吧!
沒什麼人提的「碎形」(fractal)
《長尾理論》看起來最讓人氣餒的地方就是,聽起來能掌握長尾的幾乎都是Google、Yahoo、Apple這些超大公司,對小公司完全沒有幫助。其實不然,因為長尾是「碎形」的。舉例來說,博客來的書籍裡面,頭部是翻譯小說類,而像《輕鬆教你開火車》這種工具書就在遙遠的尾部,但這本書可能是火車駕駛界的熱門暢銷書籍。也就是說,火車工具書類別,自成一截長尾。
所以,如果你有能力抓到(或創造?)一個特殊類別的長尾,用便宜的庫存配銷工具,並且提供有效的搜尋機制,就能夠經營起一個長尾市場,聽起來不是只有Google玩得起的遊戲,不是嗎?(順帶一提,如果你還記得我之前寫過的adultfriendfinder,它就是經營全世界色情狂的長尾)
有沒有保證獲利的「長尾策略」?
大家都說,web2.0網站很少有獲利的,那有沒有讓web2.0網站獲利的長尾策略呢?我相信有,不過還沒想到。六個月後「說不定」會出現在我的論文裡面XD。
最後,長尾理論,你到底看懂了嗎?老實說我還不敢說看懂,書裡還滿多細節可以挖出來講的,寫這篇只是覺得很可惜網路上沒什麼人深入地分享這本好書而已。
Posted by 黃文彥 on 2008 年 01 月 14 日

再過一個月班上有一半的同學都要出國去交換學生啦!根留台灣的我,總想為大家做點什麼…。
so,我在Blogger開了這個Blog–政大科管95級,交換學生誌!這是一個共筆部落格,讓出國的同學們寫網誌的時候也在這邊複製一份,就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國家的交換學生紀實,等到文章多起來的時候一定超有fu的阿!那,到底有多少國家咧?有韓國、比利時、丹麥、新加坡、南韓、捷克、波蘭、加拿大、義大利、日本…,幾乎各個時區的都有了。
不過,開張第一天,看起來還有點虛,請大家不要嫌棄,過一陣子一定會豐富好看一點的!
心得:
- 要不是看在大家都有google帳號好管理的份上,我也不想用Blogger阿…什麼功能都要自己來,有麻煩到…。
- 同學們請努力PO文,不然我搞這麼辛苦就沒意義了…囧。
- 共筆部落格的概念是從mmdays來的靈感,很多東西每個人分開寫不吸引人,而且很累,但是大家一人寫一些,就豐富了!
- 現在每個研究所都要勞師動眾的辦所謂的招生說明會,花很多錢印手冊、發傳單、拍影片來說自己多好多好,也沒看到證據在哪。更何況,大學生都是先從網路找資料,我就不信有人會乖乖把手冊看完(連我自己都懶得看了…),都是浪費錢的。So,說自己好,要拿出證據來,不用花錢,也比較環保阿XD。
Posted by 黃文彥 on 2008 年 01 月 11 日
記得不久之前,在funP上看到一篇文章:為什麼你應該用真實姓名寫部落格。心想:「這麼剛好,我也是。」
不過原因倒沒有那麼複雜…。
這要說到幾年前還不懂事,在某雜誌上看到一篇文章說,只要在Google上鍵入你的名字,就會跳出來所有跟你相關的資訊:你的年齡、性別、住址、電話、國小念哪、做過什麼壞事、甚至連哪一次段考幾分都查得出來!當時真是剉到,Google大神竟然連這種事都知道!
於是我帶著戰戰兢兢的心情,恭敬地鍵入「黃文彥」三個字…。
騙鬼!這些資訊明明就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連續找了好幾頁連個高中聯考的榜單都沒看到。而且看起來叫做黃文彥的似乎都沒啥特別厲害的事蹟,除了個賣豆乾的看起來還有算有點名堂的樣子…。你知道,就算找不到自己,找到個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大人物好像也能沾光一下,那年頭雜誌都是這樣教大家用Google的。
過了好幾年後,開始寫這個部落格。一開始有一搭沒一搭的亂寫,就當作是PTT2個人版的網路版,把文章互貼而已。後來覺得很無聊,想到老師說:「做事情要設定目標,再小的目標都好,這樣才能得到成就感,才會持久。」又想到網路上沒有很厲害的黃文彥。好,那我的第一個目標就是,只要有人用Google搜尋我的名字,第一個出現的就是我。而且這樣還有個好處,就是如果有一天,已經失聯的同學們突然想到我,可能會直接在Google搜尋我的名字,就能馬上找到我,酷。這是一個小目標,還能為朋友做點事,看起來滿不錯的!
接下來就是把部落格標題加上名字、網上暱稱能用中文的都改本名、mybloglog這種能帶來流量的網站就申請一下、把文章貼到funP增加連結數…等等。最後就是多寫、努力寫點文章了,網路上找到的資料都是這麼說的。
老師說:「簡單的目標達成了之後,就可以朝更高的目標邁進。」但是囧的是,到現在我還是第二名。第一名是這個傢伙,關於這點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什麼這個將近一年沒有更新、只有兩篇文章、累積人數480人的部落格的排名會在我前面呢~~ToT。(其實那兩篇笑話還可以笑啦…)
講到這我又不知道在表達什麼了,統整一下重點。
- 用真實姓名的原因其實不一定要那麼複雜,更何況想半天的暱稱也未必比本名來的有創意XD
- 當Google上第一名的XXX,不覺得也滿屌的嘛?(尤其對我這種沒什麼機會出名的人來說)
- 感謝你爸媽,沒把你取名叫王永慶或陳怡婷,不然難度還滿高的,還是靠暱稱吧!
- 雖然目前沒有新目標,不過卻因此認識了好幾位朋友。常練習寫文章對表達能力也頗有幫助的阿!
Posted by 黃文彥 on 2008 年 01 月 09 日
前幾天我加入了博客來的AP計畫。
所謂的博客來AP計畫呢,就是透過部落客推薦書,如果成交的話,博客來就會從銷售額分4%給部落客。也就是說,如果你透過我給你的連結買一本100塊的書,那我就會分到4塊錢。(如果我自己透過這個連結買書的話,就是可以再省4%的意思,不無小補XD)
我很愛唸書,所以一年大約會花一萬塊錢買書,如果一本算300的話,差不多是三十幾本左右。大多是透過博客來,少數是在政大書城買,因為幾乎各種領域的書 都要看一下,在實體書店找實在太累了…。所以如果一萬塊可以省4%的話,就等於是多省了一本書的錢,還是滿重要的阿!
再來講到置入性行銷這回事,實在是讓我困擾很久。一般來說,網友們對這種推薦連結頗沒好感,還記得半年多前艾瑪推了一本書,三天賣出兩百多本,竟然也有不少人要 罵。差不多是質疑「為了錢濫用名氣」之類的聲音。還好我沒啥人氣,沒什麼濫用的問題,看我部落格的又多是朋友,應該是沒啥大礙。
可是前天funP一篇推推王不歡迎什麼文章又困擾到我了。裡面寫著「如果文章的連結中帶一些分紅語法,其他網友點進去後所做的行為,對貼文者而言會有相對收益的情況,這就是我們不歡迎的廣告文,希望大家不要貼到推推王。」也就是說,如果我今天寫了一篇文章,某個連結內含有分紅語法(通常沒仔細看看不出來的)。而A網友看我這篇文章寫得不錯,就推到funP上去。接著可能funP上眼尖的B網友發現這篇文章有分紅連結而進行檢舉。這時候代誌就大條了。
我寫文章,愛放啥連結是我的事,而且我也不自己貼文。而A網友看到喜歡的文章就貼,也沒什麼錯,但是卻會被檢舉說貼廣告文,這種kimochi絕對是會非常非常不爽的,我懂。
一般的解決之道是在文章中附上一句「這篇文章含分紅連結,請小心服用」。但這只是個治標不治本的辦法。
第一,我覺得還是有許多人真心的分享好東西,不論有沒有得到好處。但是現在大家看到分紅連結就一面倒的認為「你為錢欺騙大眾」,這樣子打翻一船人,對嗎?。第二,那種「來吧,點下去就對了!」的文章和「發自內心的分享文」難道看的人會分辨不出來嘛?
好的文章,可能讓你接觸到一本永遠不會看到的好書,買到物超所值的好東西,省去你幾個小時的搜尋時間。然後因為一個可以賺個十幾塊錢的連結而被歧視,這豈 不是很奇怪的事?還是說在台灣,這種知識(資訊)不值得那十幾塊錢?那提供拆裝修電腦知識的好人們得不到任何回報,似乎也是很合邏輯的事情了…。
反倒是廣告,大家的接受度頗高的。我也曾經想試試看放廣告是什麼感覺,可是不管是Google adsense還是bloggerads之類的…。我怎麼擺都覺得超級醜,過沒幾天就拿下了。老實說,即使是彎彎那麼漂亮的漫畫部落格,看到旁邊一堆 歪七扭八的廣告,快感還是會瞬間鳥掉,我可不希望出現這種事情。更何況,即使是號稱會隨著網頁內容播放廣告的Google Adsense,我常常看來看去也看不出到底跟文章有啥關係,也難怪朱學恆大人要好奇為什麼酪梨壽司的google廣告會出現天地人間了…orz。
最後我得出一個結論。事實上,像那麼,Google到底靠什麼賺錢?、彎彎,勝在情緒感染力、換個角度,賞貪污、普立茲獎照片的反省、「俠」與「將」,與投名狀…等文章,全都是看了幾本書之後才寫出來的。那麼,如果是要考量「和部落格內容最相關、最不會打擾讀者」等因素來放廣告的話,沒有別的,就是推薦我看過的書了!更何況,點廣告對你沒啥好處,廣告商還得付錢給google;買本好書倒是對大家都好,why not?
常常一不小心就亂寫一堆東西,統整一下:
- 我會開始放上博客來AP的連結,我只推薦我看過覺得好的書,而且我會告訴你,why。
- 常來貼我文的朋友,感謝你們,但以後貼文可能會有風險,請小心。(若連結網址內出現gamestu的話,表示是博客來AP連結)
- 置入性行銷道德爭議不斷,但我相信對於置入性行銷一味反彈,而不用心分辨文章好壞,一定也是對台灣網路產業界發展的一個障礙,因為誘因確實是太少了。
- 多唸書,長知識,不但考試會考一百分,連寫部落格都能多得幾個推阿!如果有好書也請推薦給我,博客來AP連結我也歡迎的!
Posted by 黃文彥 on 2008 年 01 月 08 日
常有朋友說我的blog太嚴肅,那我只好寫一些無聊的疑似卡到陰的經過,囧。
就在幾個月前,我的電腦怪怪的。有一次,晚上回房間,才剛把燈打開,就聽到我的電腦「嗶」的一聲,開機了…。
哇咧,就算我真的是每天一回家就開電腦,但是真的能省掉這個步驟還真是頗不自在阿!從此之後它就常這樣,而且還相當精準的就在我回家的當下開機,絕對不會先開好等我,也不會晚五分鐘以上才開(是說我也不可能五分鐘之內還沒開機啦…)。
後來我就索性不要關機,這樣就沒招了吧,哇哈哈~(得意的點在哪)。但是我太小看它了,因為我的電腦有裝電視卡。沒錯!就像一般的老梗鬼故事一樣,電視機會自動開,發出聲響嚇你一大跳。所以真正嚇人的是原來連電視卡也能套用相同的邏輯,厲害!
我記得那天一回家,突然就聽到林宥嘉的歌聲,一開螢幕發現竟然在播星光大道!剛好我也買了便當,所以就直接坐下來邊吃邊看,相當方便。其實家裏的電腦會抓對時機開機、播你想看的電視節目真的還不錯,一整個有微軟未來家庭的感覺,只是若他原本就有這個功能的話我心理會好過一點。
倒也不是每次都這麼好,也有造成我的困擾過。因為那次在我把房間燈關掉,鞋子也穿好正要關門的moment,電視又開了!第一點,我還要再脫鞋子、開螢幕、關電視,這讓我十分不爽。第二點,我已經很久沒看星光大道以外的電視節目了,而那次播的並不是星光大道!
這個現象大概持續一個多月就停止了,不知道是我太不來勁讓它沒有成就感,還是因為星光二班比較不好看的關係….。
其實我也有懷疑過,會不會這根本就是科學現象?例如我不小心設定到某時間自動開機或開電視之類的,但我從來也不知道要怎麼設定這種東西,更何況我後來什麼也沒做就停止了,應該不是這個原因。
另外我也懷疑過,每次都是在我開關燈的時候,電腦有動作。那麼如果是因為開關燈造成電磁波改變而導致電腦開關機那就很合邏輯了!(你的邏輯點在哪…?)後來也來不及做實驗這種現象就停止了,所以我還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好歸功於卡到陰吧…。
P.S.有一次晚上十一點多從商學院搭電梯下來,在四樓突然門打開,沒有人。圖書館不是十點就關門了嘛,囧。好吧,其實還滿老梗的,只是發生在自己身上還真的是有毛的感覺…囧。